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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 資策會創新發現誌


從今年四月下旬起,國內劇場界人士合作推出了「蘭陵三十.傳奇再現」的系列活動,吸引了國內愛好戲劇的人士,在這一連串精采的戲劇表演中大飽眼福。許多國內劇場專業人士,包括曾是蘭陵劇坊的一員,或是深受該劇團啟發的編、導、演專業人士,都卯足全力共襄盛舉。今年七月接任政大「創造力講座」首屆主持人的吳靜吉教授,則是「蘭陵三十」所欲推崇的精神領袖之一。
事實上,蘭陵劇坊已近20年沒有對外公演,表面上雖然劇團已經不存在,但是創作的靈魂與能量,卻因為它孕育出來的人才在各地開枝散葉,陸續成立劇團與演出不輟,這種傳承代表了這次劇場人士推出「蘭陵三十」的感念之意:懷念蘭陵的時代意義,以及那個時期創作的初衷與熱血。
這次的「蘭陵三十」,除了對國內的劇場歷史和文化傳承的紀念,也突顯台灣劇場人才需要更多的支持與鼓勵,才能使我們的文創產業永續發展下去。畢竟,像是李國修創立的屏風表演班、林懷民創立的雲門舞集、劉若瑀創辦的優人神鼓等表演團體,雖然在國際享有知名度和專業上的肯定,到現在仍在辛苦經營。但這些都是台灣很重要且珍貴的文創資產。

台灣需要文創群聚
文創產業的發展已經逐漸受到政府的重視,但是文創從原創作品的孕育到可以商品化甚至輸出,需要一定時間的陶冶,要蔚然成為產業的氣候,則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看到結果。很重要的一點是,人才和創意要互相碰撞、產生激盪,若能透過許多的文創平台、文創社群或文創園區的群聚效應,才能源源不斷產生旺盛的力量。例如位於台北的華山創意園區,已經累積做出一些成績,經常有活動可看到有人大排長龍,台北市也把從故宮、台北故事館、中山北路一路下來到光點、國際藝術村等,北台北的聚落連成一個L型的發展。另一方面,從耕莘文教院、老泉里的優人神鼓、文山的屏風,政大過去九年推動的駐校藝術家,南台北以人文涵量的優勢,也逐漸形成一個文創群聚。
要談文化創意產業,我們可以回頭看看最早有這個概念的英國,他們對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的定義是「由個人創造力、技能與天賦原創出來的作品,透過智財權的產生與利用,具有創造財富及就業的潛力。」英國在1997年是由工黨的文化部長主催「創意產業」,文化是亞洲諸國在追隨時加上去的各國的創意要有特色和其文化脫不了關係。
因此,要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三者缺一不可。最近行政院有大筆的資金想要挹注在文創產業,但我很擔心這些錢如何給下去,會不會有效果,文創產業發展起來事需要時間的,若有根基有底蘊的產業,一旦發展起來不應該會馬上褪色(像韓流)。
台灣的文化特色在哪?「紙風車到319鄉演出」的發想與行動力,其實是台灣很重要的文化資產與動能,嚴長壽說「台灣從來不缺不為錢作事的人,而這些事情累積起來就是台灣文化最大的資產」。賴聲川也說「一開頭就想賺錢的戲一定作不好,好的戲一定是先有熱情與原真的感動。」從光復以來學院中的國學大師帶來中華文化的傳承,到許博允、林懷民、吳靜吉等民間菁英文化、流行文化的創導者,讓台灣的文化有多元的融合與呈現。

文創可以是好生意
除了提供培養創作的環境,與創意人才的課程之外,在文創社群中也很重要的一群人則是「創新仲介」(Innomediary),因為好的創意,需要透過商業的包裝、複製、行銷、多種形式輸出,才能讓廣告、音樂、設計、文化、出版、廣告、傳播等,產生更多的利潤來支撐產業的發展;如何把小創意變成大文化,把幾個有創意的人的作品,轉化為多元消費、多層次消費的商業化做法,也是、讓文創產業可源源不斷滋長之道。除此之外,如何讓創意人和投資者、行政、行銷、管理人員找到合適的平台機制來合作,保有創新的自由度外,同時追求商業化的獲利模式,也是創新仲介者的重要功能,也是文創產業可以穩健發展的關鍵之一。
(整理/許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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