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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假設是有「經濟所得」就會改善其生活、安全、健康、社交等,但在今天這個假設似乎不易成立,我們慣用的經濟數值已無法充分反映我們的經濟生活,更不用說社會生活的面向,因此政府的施政常落於無感的狀態。

 

我們現在使用「國民生產毛額(GNP)」的編製有其時代背景,當時的全球政經情勢相對較穩定,國家的疆域對土地、人民、技術、資金的流動有一定的限制。「國內生產毛額(GDP)」也可用進口、出口項目作為調整。但今天歐洲大陸、美國等先進國家的開發已達到瓶頸,高失業率、財政赤字,原來單純的指標已無法反映日漸複雜的政經情勢,更無法引領或表達老百姓生活的幸福。而且所謂平均國民所得的「平均」概念,因社會M型化後,貧富兩極的利益懸殊極大,很多政策本來為「眾多的中產階級」服務之假設亦不復存在,因此動輒得咎。

 

更有甚者,這二年台灣在「平準物價指數(PPP)後」的「國民所得」高達35604美元,全球排名21,比英法等國還高。但在台灣似乎沒有引起多少人討論,大概很少人「相信」這個數字,因無法和自身的經驗有所呼應,也沒想像過35000美元的生活是什麼樣貌,是消費的「量」可增加一倍,還是「質」與「單價」提高一倍,而提供者也會自動升級,再次凸顯了單獨「經濟所得」所能傳達意義的侷限性。

 

任何的指標都要「真實、合理」才有作用,就像血壓、體溫是健康最基礎的指標;汽車儀表板上的速度、引擎轉速、溫度,也是行車安全的重要指示。經濟與政治的指標會引導公私部門資源的配置,也會影響施政策略,以致人民最終的福利。

 

馬政府在第二任競選時,曾提出要發展幸福指標的政見,企圖來彌補國民所得及「經濟成長」等指標的侷限性。這段期間有天下、遠見、中時等機構都試著提出相關幸福指標,二個月前經濟日報亦發表了「幸福指標」,他們是以OECD「美好生活指數」(Your Better Life Index)的十一個構面為基礎,包括居住、收入、就業、健康、教育、個人安全、公民參與、社會聯繫、工作和生活的平衡等。其計分與加總也參考美好生活指數的方法,將有數據為基礎的客觀指標稱為「幸福力」,而透過民意調查的主觀指標稱為「幸福感」。此次,全國總共調查超過22000份,除了金馬之外,台灣21縣市,都有1000份以上,執行的規模龐大。

 

國家「整體」的幸福指數當然是由各「地方抽樣」加總起來,這次並沒有做國家層級的國際比較。其實「全球幸福資料庫」,在10分的尺度上,台灣是6.2,排名是第54名,和日本、約旦、寮國同分;幸福指標領先群在8以上的,有冰島、哥斯大黎加、瑞士與加拿大,最低的群組是是辛巴威、坦尚尼亞等在2.6-2.8之間。但這些數據所代表的「幸福意義」是什麼,大家並不熟悉,媒體也不討論,所以我們也不會有特別的感覺。

 

過去,我們並沒有將「國民生產毛額」計算到縣市的層級,因「生產」的價值鏈分布在各縣市,有的公司登記在台北,工廠在高雄,那企業的「生產毛額」或「附加價值」要算在哪一個縣市?但「幸福感」是很真實的「在地生活」總感受,計算到縣市層級也不無道理。

 

其實國際間的各種評比、排名很多,但要「比」什麼才有意義,大家才會有感,政府才會將之當作施政的參考。台灣在全球的排名以ICT「生產」佔有率數一數二最高,在美國專利申請數的名次也在4-5名之間、IMD的國家競爭力排名,也常落在10-20之間,高於平均「國民所得」的排名約30-40,而國民所得排名又高於幸福感排名。可見台灣前面幾項優勢的排名,離民眾的生活經驗都很遠,和一般人民的幸福感並沒有直接關係。

 

此次經濟日報的調查結果顯示,各縣市主觀的「幸福感」排名和施政滿意度的相關性較高,和客觀的「幸福力」條件的相關性較低。有些縣市雖然客觀條件較差,卻能給人民較高的幸福感。有些縣市客觀條件較好,但主觀的幸福感卻較低,因此各自都有可以努力的空間。但更重要的政策意涵是,未來如果「幸福」才是重要的施政效標的話,那可能有更多的資源被應下放到地方政府,讓人民直接感受到。

 

前提當然是我們需有一組較正確的「幸福指標」,這需要透過更多的討論。另外,因OECD美好生活指標所參考的統計數字我們不一定有收集,目前只能盡量用最接近其精神的統計數字,且是有集計到縣市層次。最近較具爭議的物價、租稅、健保福利等皆由中央操控,對幸福感也有重要的影響,但似乎尚未收納在指標內。如同前述過去的一些指標,若有不合理不真實的地方,產官學研就應該正視問題,了解世界各國在這些指標上的調整與修正,及對新指標建構的各種進展,儘快將這組新的指標「編好」,得到政府及民間的信任,才能超越單純的平均國民所得,發揮互補及效標的作用,實質地反映大家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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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rdan W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