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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近共創了嗎?》


創新領域的書過去十年如雨後春筍,每年都會有好幾本出台,但並不是每一本都有「新」的觀點,有助於我們對創新的理論或實務之發展往前推一步。
雷馬斯瓦米和高哈特的《「共同創造」到底有多厲害!》,看來並不是過江之鯽,其中的一本而已,讓我們了解到「共創」是現在及未來創新的不二法門。

「共創」(co-creation)的概念雖然最早可追溯到一九九四年,普哈拉和雷馬斯瓦米在《消費者王朝》(The Future of Competition,原書名為未來競爭力)中提出,
他們將麻省理工學院的艾瑞克‧馮希培(Eric von Hippel)的「使用者創新」概念進一步一般化。他們提出的兩個重點,至今仍很重要。
一是在談創新時,「價值」比「產品」或「服務」本身重要,二是價值是價值鏈中的夥伴合力參與的經驗所創造的成果。
在這個基礎上,本書的內容收集了過去十多年來在公部門、私部門、社會部門,以及國際間不同組織的「實踐」,
包括蘋果的app store、IBM的Jam、Nike plus、星巴克線上平台mystarbucksidea.com,與其他幾十個案例,
讓我們可以歸納出來,共創的參與及平台要如何設計、流程如何運作、成果如何管理等具體可行的依據。
在這些年當中,其他創新的理論及概念,在書中也被整合進來,包括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
「體驗」經濟、眾包(crowdsourcing),各個利害關係人參與的「體驗價值」是共創的關鍵。
網路及資訊、通訊科技使大家聯繫的成本降低,固然是重要的促成因素,但社群及分享參與的精神更是共創的核心。

這些在西方發展出來的理論與實務,是否適用於台灣,或者台灣的組織是否也有類似的經驗、類似的創新?
當然有,像中子文化的過去三屆在華山舉辦的「簡單生活節」,由簡單生活的「主題概念」集結了各種創意市集與演唱會,
與消費者、華山及相關贊助廠商共同創造了兩天美好的經驗,各獲取其價值。過去兩年也在華山舉辦的村上隆「藝祭」,
是另一種形式的共創,幾百個畫家,村上隆、其評審團隊及參訪觀眾,因為參與而共同創造了一天很豐盛的藝術饗宴,
且對入選的畫家,村上隆及華山各自獲取其價值。過去兩、三年爆紅的「超級星光大道」節目,更是集歌星選拔、評審、
觀眾及市場需求,共同創造了許多歌星,本身也是一個叫好又叫座的節目,也捧紅了那些評審。

風靡全球的TED更是一個典型的共創案例,主辦單位創造了一個參與的平台,讓很多有創意的人願意到這個平台來分享,
很多的聽眾願意花六千美金到現場去參與,後製的影音檔又透過創用cc的精神,快速地傳播到世界各地,更強化了其吸引力,變成一個正向循環。

因為共同參與及分享是共創中重要的元素,因此「社會企業」的機會與可能性大大提高,但主辦單位要小心拿捏,
在價值分配上要能公開與公平,此一生態體系才能共利共生,持續發展。又因每個人的「經驗價值」不同,
共創並不是傳統市場的一個零和遊戲,共創可產生大於個別的總和,且如何在不同的價值上有創意地分配也有很大的空間。

很巧地,《哈佛商業評論》二○一一年七月份的封面主題「群的領導」和共創有異曲同工之妙,
包括合作式領導、無私的基因(分享及參與感)、才智共同體、協力成企業、合作社群等幾個概念都可互相呼應,「德不孤,必有鄰」。
在你周遭一定隨時有很多共創的現象在發生,你有沒有觀察到,你有沒有參與其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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